抚林办发(2012)27号
关于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通知》(办技字[2012]91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林业厅《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以及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赣林造字[2012]95号)、《关于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通知》(赣林办发〔2012〕44号)的要求,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管理,现就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体系,加强植物新品种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开展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专项行动,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法保护农民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全市造林质量,确保林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市林业局成立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局长曾洪龙任组长,总工程师傅家科、市森林公安局政委陈资义任副组长,市局科教科、种苗站、野保站、办公室、监察室、计财科、营林科、法规科、林政科、检查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教科。专项行动设监督电话:0794-8284729。
各地要立足长远发展,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县(区)林业局要建立植物新品种权行政执法机构,并为该机构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建设必要的执法设施,保证该机构能够正常开展工作。要通过开展技术、法规等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各县(区)林业局务必于7月10日前将确定的植物新品种权执法机构报局科教科备案。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厉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
各县(区)林业局要根据《江西省林业厅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以及软件正版化实施方案》,在摸底调查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落实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并于6月30日前报局科教科。
6-7月,各地林业局要组织开展本辖区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情况摸底调查,了解主要被侵权品种和主要侵权人。各县(区)林业局要汇总本辖区摸底调查情况,并填写《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情况摸底调查表》(见附件),于7月10日之前报局科教科。
8-11月,各县(区)林业局要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打击行动,并将打击植物新品种权侵权、假冒案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案件办结后,及时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将对侵权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
三、加强宣传,注重协作,确保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区)林业局要积极采取措施,把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要与本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牵头部门沟通协调,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纳入地方工作方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意识,形成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强大态势。要引导社会各届积极申报植物新品种权,合法使用植物新品种权并积极抵制侵权行为。
请各县(区)林业局务必于11月18日前,将本地区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情况总结报局科教科(联系人:白士;电话:0794-8284729;电子邮箱:baishih@163.com)。
附件:植物新品种侵权情况摸底调查表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科技 植物品种权 保护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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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省林业厅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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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体育彩票办公室 2012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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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情况摸底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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