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林木良种繁育项目和省级示范森林公园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赣林办发〔2017〕58号)要求,省种苗局组织专家于2017年9月11日对我市林科所2017年度“智慧苗圃”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并提出了评审意见。市种苗站批复了修改后的《抚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省级智慧苗圃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且要求市林科所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实施项目,做好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强化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项目资金要专帐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