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森林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州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抚州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抚州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州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Tzp吉安市森林公安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实施开展打击违法毁林及破坏野生动植物犯罪专项斗争;依法查处重、特大森林刑事案件;协调处理县际间发生的各类森林刑事案件。 Tzp吉安市森林公安局
(三)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搞好林区治安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四)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白昼好队伍正规化建设;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立功嘉奖、评先的审批审核,警衔申报、警籍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五)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法制培训、宣传、调研工作,受理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咨询、诉讼、申诉、复议案件。 Tzp吉安市森林公安局
(六)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和发展规划以及警服、警械、交通、通讯等项工作的计划、购置、发放管理。 Tzp吉安市森林公安局
(七)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政工、治安、装备等报表的汇总和分析工作。 Tzp吉安市森林公安局
(八)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工作,处理林业主管部门委托查处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总结、交流、推广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经验。 Tzp吉安市森林公安局
(九)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实有人数21人,其中在职人数17人,包括行政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抚州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35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78万元,上年结转80.98万元。比上年增加46.9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54.76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公安行政运行325.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3万元。比上年增加46.9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3.78万元,人员工资支出57.3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9.54万元,津贴补贴工资支出90.26万元,个人公车补贴支出13.34万元,五险二金支出53.3万元。比上年增加54.7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公用经费按在职人员3.5万元/人安排,即公用经费预算安排59.54万元,包括办公费3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6万元、招待费5万元,工会费5万元,其他费用8.04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其中办公自动化设备30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
第三部分 抚州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处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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